四川日报网消息(李果 本报记者 熊润频)7月25日下午,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分组审议了省政府《关于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情况的报告》。该报告指出,我省十年来累计投入6500万元实施民生改善项目,散居少数民族地区亟待解决的民生问题较多,实现全面小康有难度,需要继续倾斜政策,加大投入力度。
现状:十年累计投入6500万元发展资金
目前,全省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涵盖18个市的130个县;98个民族乡中的76个分布在12市的29个县。随着城镇化步伐加快,散居少数民族人口空间分布广、增长速度快的特征日益明显。“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时的散居少数民族常驻人口73.2万人,10年年均增长3.2%,与全省总人口年均减少0.35%形成反差。”省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姚斌说。
据统计,2003年以来,全省累计投入省级散杂居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共计6500多万元,主要用于民生改善项目,较好地解决了少数民族群众的权益保障和民生问题。针对涉及少数民族群众的各类矛盾纠纷易发、多发等情况,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中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主动做好“送上门”的民族团结工作。对此,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陆振华高度肯定,认为我省散杂居少数民族工作近年来取得的成绩很大。
难题:突出问题多、同步小康难
出行、增收、安居、用电、用水、看病、读书、保障的“八难”,是我省民族乡面临的首要难题。报告指出,民族乡群众最迫切盼望解决的问题分别是兴修道路、发展产业、改善住房、饮水灌溉、社会保障和看病就医。
而形成这些问题的原因是投入增幅偏低。报告显示,9个少数民族地区待遇县所辖民族乡2011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所在县的平均增幅低7.37%,省本级的散杂居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经过10年增长后的总量为850万元,平均到每个市只有47万元,平均到每个民族乡仅8万多元。
“根据2012年对98个民族乡的专项调查,辖有民族乡的29个县和绝大多数民族乡难以与全省同步实现小康。”姚斌表示。
其次,政策到位难,也是民族乡面临的问题之一。专项调查表明,对少数民族兴办的企业落实了税收、贷款优惠政策的,分别占民族乡总数的40.82%和48.98%,群众对民族政策落实情况有意见的占36.73%,政策到位难、基层有意见的情况较为明显。
此外,在民族工作呈现“进城”、“入世”、“上网”、“下海”四个显著特征的背景下,涉及民族因素矛盾纠纷逐步从大中城市向县城、集镇扩散,调处难度加大,也是民族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对策:保持对散居少数民族较高强度的投入
“省人大常委会可以参照有关省市的做法,制定关于散杂居少数民族工作的相关条例,增强这项工作的法定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在分组审议中,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谢道全建议加强散居少数民族工作立法。
常委会组成人员陈延荣则建议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不要人为扩大非聚居区和聚居区少数民族间的差距。
本身即为少数民族的常委会组成人员陈恩美也建议,还要进一步总结散居少数民族问题的规律性,更好对症下药,切实解决问题。
对此,省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着力对散居少数民族工作实施分类指导,乡村以实施民生改善和增收项目为主,城市以防范和调处涉及民族因素矛盾纠纷为主,同时计划保持较高强度的投入,继续增加省本级的散杂居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并督促市县设立和增加民族乡发展专项资金、机动金,筹创省、市“少数民族服务中心”,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权益保障方面的综合服务,以缩小基本公共服务方面的差距。
原标题:四川将进一步加大对散居少数民族的扶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