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8月8日电 (白雪)近日,四川省一位网友给省长留言称内江市金鑫按摩店骗学生强行卖淫。网友投诉2010年11月左右,妻子的侄女张某(当时年龄16岁)和她一个同学被人骗到内江市市中区民族路城西派出所斜对面的“金鑫按摩院”里强行卖淫,后来张某逃出来并到了东莞,当时已怀孕。
内江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针对网友留言进行了调查回复,称接到举报后,分局治安大队立即组织民警多次对“金鑫休闲按摩”店进行了明察暗访,均未查到该按摩店存在违法犯罪活动,也未发现有学生在“金鑫休闲按摩”店内工作。公安机关目前无法证明该按摩店老板有强迫、组织卖淫的行为。2013年3月14日,分局治安大队大队长对网友进行了电话回访。
【网民留言】
我希望四川省魏省长希望他把四川省内江市金鑫按摩店骗学生强行卖淫,希望省长关心一下这些学生。还希望对内江城西派出所所长进行调查
答复意见:
蒋xx您好,您向四川省地方领导留言板向魏省长举报:内江市金鑫按摩店骗学生强行卖淫,希望关心这些学生,并对城西派出所所长进行调查。对此,分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纪委和治安大队认真查处。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一、信访人基本情况经查,蒋XX,男,汉族,户籍地为四川省渠县汇东乡龙眼村,网名:人力资源。
二、信访人主要诉求2012年12月5日,在广东东莞市打工的蒋XX向内江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举报投诉:2010年11月左右,其妻侄女张XX(张XX)(当时年龄16岁)和她一个同学被人骗到内江市市中区民族路城西派出所斜对面的“金鑫按摩院”里强行卖淫,后来张XX逃出来并到了东莞,当时并已怀孕。
2011年5月左右,他们带受害人回内江,并在城西派出所报警,当时受理民警叫吴X,将他们移交到西玉刑警中队。报完警后,继续回东莞打工,但时间已过一年多了,多次打电话询问案件办理情况,案件一直没有结果,投诉他们不作为。
2013年1月25日,蒋XX向内江市公安局督察大队投诉反映同样问题。2013年1月27日,蒋XX通过四川省地方领导留言板向魏省长举报内江市金鑫按摩店骗学生强行卖淫,希望关心这些学生,并对城西派出所所长进行调查。三、主要工作情况对蒋XX多次反映的问题,分局领导十分重视,分局纪委和治安大队立即进行了调查。其情况是:
(一)接警情况2011年4月23日,报案人张XX(女,1994年7月13日生,据蒋XX讲,张XX是他的侄女)在其母亲陈XX的带领下到我局刑警大队西玉中队报案称:张XX在打工期间被人强奸并怀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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